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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有哪些

当您驾驶车辆时,交强险并非对所有损失都负责赔偿和垫付。以下是一些例外情况:1.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保险公司不会承担赔偿责任。2. 被保险机动车内部财产、非事故直接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3. 交通事故导致的间接损失,如停业停产损失、财产贬值等,也属于除外责任。4. 法律诉讼费用、仲裁费用等额外费用,不在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当您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且符合赔偿条件时,保险公司会在以下限额内进行赔偿: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当然,如果事故责任不在您,无责任时的赔偿限额也会有所不同,为11,000元、1,000元和100元。 请确保了解这些规定,以便在意外发生时明确责任归属和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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