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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

2024-11-11 13:50 发布

遇到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不满,您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日内,应向负责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审查申请。申请中需要明确复核请求、理由以及支持您观点的主要证据。

具体操作是,您可以直接向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队法制科递交复议,要求他们重新评估。

法制科在接到申请后的七日内必须给予答复,如果维持原裁定,您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将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认定。最终的裁决将以法院的判决为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公正保障。

重要的是要明白,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它仅作为初步裁定。只有法院的判决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结果,因此,您需要以正确的程序来确保您的观点被充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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