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车问答问答详情

电动车避让未碰擦情况下他人摔倒的应对措施

2024-10-20 07:45 发布

在电动车行驶中,遇到避让导致未接触却使他人摔倒的情况,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无责任。事实上,事故责任的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避让行为确实引发了对方摔倒,并且事故与车辆操作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即使未直接接触,对方也可能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法律,对于交通事故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赔偿问题。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未履行,法律提供了进一步的司法途径。

在具体的赔偿责任划分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责任划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过错方需承担责任;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除非有证据证明行人或非机动车有过错,否则机动车通常承担主要或部分责任,但不会超过10%。如果事故是由行人或非机动车的故意行为引发,机动车则无需承担责任。

因此,电动车避让导致他人摔倒时,责任归属并非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来公正判断。

精彩栏目

限时优惠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