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在多种特定情况下使用转向灯。这些情况包括靠路边停车、驶离停车地点、路口转弯、准备变更车道以及起步。转向灯的使用能够有效提高行车安全,向其他道路使用者传达意图,减少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使用转向灯: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确保其他车辆和行人能够及时识别意图,避免碰撞。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同样是为了确保其他道路使用者能够及时发现,减少危险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还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此外,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以提醒其他道路使用者注意。
总之,正确使用转向灯是每位驾驶员的基本职责,它不仅有助于提高行车安全性,还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