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超分处理,需要驾驶人持本人证件到窗口办理满分办结业务,并接受调查。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驾驶证超分但未达到24分,驾驶人需在满12分后的15天内,前往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交管部门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后,驾驶人需在30天内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完毕后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考试后即可销分并发放驾驶证。
2、如果驾驶证超分达到24分以上,除了参加满分教育和科目一考试外,还需参加科目三考试,通过考试后才能销分并发放驾驶证。
3、如果驾驶人不是一次记满12分,且罚单不是交警现场开具的,可以请家人或朋友帮忙代扣分。需要注意的是,代扣的分必须是电子警察的违法拍照记录,交警现场的违法记录无法帮忙代扣。
根据记满分学习、考试规定:
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十五天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二十天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应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十天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四、考试合格的清除累积记分分值,并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
五、对于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上签注降级信息,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办理降级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且所处罚款已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