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卡的报废年限为12年。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第八项的规定,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而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即微卡,使用12年。此外,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其他载货汽车的报废年限则为15年。
车辆报废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号牌
6、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8、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车主在进行车辆报废申请时,应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前往指定的报废回收机构进行处理。这不仅能保障车辆报废流程的合规性,还能有效避免因手续不全而产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