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第三条,成都地区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产品目录管理。电动自行车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管理办法要求,才能被纳入《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第四条规定,纳入目录管理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满足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以及蓄电池标称电压≤48V的强制性要求。因此,72V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这些条件,不能被纳入产品目录,导致其在成都地区无法上牌。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六条指出,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成都销售和登记。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二款,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将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如购买了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以要求销售单位退换货,或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为12315。
办理电动车上牌前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注意,电动车购买发票不是售后保修单,如果没有发票,需要多填写一份《承诺书》。
上海60V电动车不能上牌,根据国家规定,电动车每小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电瓶的电压不得超过52伏,因此,上海电瓶车60v未纳入产品目录,无法在本市登记上牌。如果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纳入产品目录,可以依法要求退货。电动车上牌标准最新
电动车的临牌和正式牌的主要区别在于有效期限和更换要求。临牌在使用到一定的期限后需要进行更换,而正式牌则无需更换,具有更长久的有效性。 电动车牌作为电动车的重要身份证件,具有唯一性和合法性,但各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为了符合上
根据最新的电动汽车牌照标准,只有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才可以登记上牌。对于已经登记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牌照。 根据新国标标准,电动汽车需要符合两个主要标准。第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