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条例第104条内容如下:
首先,根据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任何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进行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行为,将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此外,还可能依法给予罚款。
其次,如果上述行为导致通行人员、车辆或其他财产遭受损失,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道路交通条例中的“道路交通”是指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的流动和滞留,有时还包括停放车辆。企业对人的流动服务和人对货物的移动也包括在内,有时还包括货物的储存,这通常被称为“运输”,如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和水路运输等。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条例第104条旨在确保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