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后如果忘记拆除ETC,可以携带身份证前往发卡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注销后,原来的ETC装置会作废,不再具备识别功能。
个人名下拥有一辆车的情况下,只能办理一个ETC。如果个人名下有多辆汽车,那么可以办理多个ETC。
使用ETC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ETC交易感应区域为8米,遇到前车停留时,为防止前车ETC设备故障或根本没有ETC设备,应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距离,以避免自动感应为前车缴费的情况。
在ETC车道通行时,识别车速应为20公里/小时。车速过快会导致无法读取车辆设备信息,从而导致扣费失败。
私自拆卸挪动OBU设备、ETC电子标签脱落或松动等情况,会导致电子标签失效。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将电子标签送到办理ETC卡的银行或高速公路办事厅进行检测。如果是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松动或脱落,只需重新激活即可。
如果使用借记卡绑定ETC,而余额不足导致扣费失败,可以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通过人工MTC车道使用现金或刷卡等方式通行。
此外,汽车挡风玻璃过厚也可能导致感应不良。特别是发生过事故的车辆维修换过挡风玻璃,或者改装前挡风玻璃的朋友需要注意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