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的折旧率通常设定为10%,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 = 购买成本 / 预计使用年限
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
然而,这种计算方式在实际应用中的价值较低,因此很少被采用。实际上,摩托车的折旧计算往往依赖于具体的折旧时段,这取决于摩托车的报废时间。
折旧时段可以分为三段:前3年、第4年起、以及距报废时间的最后3年。这三段的折旧率各不相同:
在前3年内,每年的折旧率为11%,累积的总折旧率为33%。从第4年起,每年的折旧率降至10%,累积总折旧率为40%。在最后的3年里,每年的折旧率为9%,累积总折旧率为27%。
因此,十年内的总折旧率为33%+40%+27%=100%。这样的折旧计算方式能够更准确地反映摩托车的实际价值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