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掉头操作时,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此外,掉头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
掉头的合法条件包括:
存在掉头信号灯或指示标志:
当路口设有允许掉头的信号灯或指示标志时,在掉头指示灯显示为绿色时可以进行掉头操作。如果路口有允许掉头的指示牌或车道上设有允许掉头的标识,在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掉头。
无掉头标志但允许左转:
如果车辆可以进行左转且没有禁止掉头的标志或标线,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掉头操作。需要注意的是,应根据左转车道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若在有左转弯待转区的路口需要掉头,可以在直行绿灯时进入左转待转区等待,待左转绿灯亮起时再掉头。
虚线处可以掉头:
无论白色虚线还是黄色虚线处,均允许掉头。如果是双黄虚实线,应查看自己所在的一侧是否为虚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掉头;如果是实线,则不能掉头。若在路口遇到双黄虚实线,可以在虚线一侧进行掉头,但不得越过前方的停止线。
黄色网格线处可以掉头:
黄色网格线区域禁止停车,但只要中央没有隔离护栏,在避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后,可以在此处进行掉头操作。
绿化带虚线一侧可掉头:
如果绿化带前方为虚线,车辆可以从此处掉头。当绿化带前方为实线时,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越过斑马线后再掉头,禁止轧实线或轧斑马线掉头。
总之,在进行掉头操作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6条的规定,机动车在转弯或掉头时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驾驶者在这些情况下能够更好地控制车辆,避免因速度过快而引发的安全问题。 在实际驾驶过程中,驾驶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车辆掉头时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在进行掉头操作时,司机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并确保不会影响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接下来,我们看看哪些情况下可以掉头: 有掉头信号灯或指示牌: 在路口出现允许掉头的信号灯时,当掉头指示灯为绿灯时
在掉头时,车速最高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并且需要提前开启左转向灯,确保不干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可以掉头的情况有多种: 路口有调头指示标志时可掉头:如果路口有明确的调头指示标志,则可以进行调头。若有调头信号灯,应按照信号灯指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