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清分日期就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循环往复。
驾驶证的清分日期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比如,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10年5月x日,那么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10年5月x日的零时起至2011年5月x日二十四时止。
如果在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如果被记满12分,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的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的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例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么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当驾驶证清分日期过了违章没有处理时,建议尽快处理违章并缴清罚款。因为罚款未缴清的记分在下一记分周期不会清零,新的记分周期开始后,记分将在此基础上累积。如果累积记分超过12分,驾驶人需要通过学习消除分数,通常需要不少于7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并且
驾驶证清分日期是指,在驾驶证的记分周期内,如果驾驶人的扣分未达到12分,并且在规定的日期前已缴纳所有罚款,那么在这个日期到来时,之前的扣分记录将被清除。这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鼓励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具体来说,
驾驶证清分日期,指的是在年检前,若驾驶人的违章记分未达到12分,系统会在记分周期结束后自动清除之前的记分记录。以下是关于驾驶证清分日期的详细解读: 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周期是12个月,满分是12分。这个周期从初次领取驾驶证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