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准,机动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大型车辆:总质量大于4500kg、长度大于或等于6米、座位数大于或等于20人的各类车辆。
小型车:总质量小于4500kg、长度小于6米、载客量小于20人的车辆。
特种车辆:具有特殊设备和特殊用途的车辆,包括清洁车、仪表车、邮政车、汽车起重机等。
特种车辆还包括一些应急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工程车、救援车、警车、交通事故调查车等。
有轨电车:由电机驱动并配备在轨道上运行的集电杆的车辆。
无轨电车:由电动机驱动的车辆,装有集电杆,并装有轮胎或车轮。
电瓶车:由电机驱动并由电池供电的车辆。
三轮摩托车:总质量小于750公斤的三轮机动车。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的一种:
两轮摩托车: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大于50毫升,最大设计速度大于50公里/小时的两轮机动车。
轻便摩托车:单乘客、发动机气缸工作容积小于或等于50毫升、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50公里/小时的两轮机动车。
四轮农用运输车:一种四轮机动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负载质量不大于1500公斤,最大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
机动车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汽车,包括小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汽车作为最常见的机动车类型,其种类多样,能够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第二类是非汽车,包括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等。这些车辆虽然不被归类为汽车,但它们在各自的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
机动车主要可以分为五大类: 第一类是汽车类,包括小轿车、吉普车、微型汽车等。这些车辆通常用于个人和家庭出行,具有较高的舒适性和便利性。 第二类是摩托车类,包括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以及大型摩托车等。这类车辆体积较小,灵活便捷,适合短途出行。
机动车类型按照其功能和用途可分为多种,以下是一些主要类型: 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超过4500千克,车长达到6米或以上,或乘坐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各种汽车。 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不超过4500千克,车长不超过6米,或乘坐人数不足20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