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现象是指挂靠者以被挂靠者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通常是为了交通营运的便利,将车辆登记在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单位名下,以该单位的名义运营,并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管理费用。
在现实中,挂靠经营有实质和形式两种情况:
1、实质挂靠经营:挂靠者自费购买运输工具,以被挂靠者的名义提供运输服务,并向被挂靠者支付管理费用。
2、形式挂靠经营:挂靠者以被挂靠者的名义进行运输服务,挂靠者向被挂靠者支付管理费用,但被挂靠者不提供任何服务或管理。这种情况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中较为普遍。
挂靠经营的特点如下:
1、挂靠者必须做到“四证统一”,即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证以及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上的信息都应统一为被挂靠者的名称。
2、挂靠者需要向被挂靠者支付管理费用,名义车主不参与经营,也不获取收益。
3、挂靠双方需签订运输经营合同或内部协议。
挂靠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
1、确保所使用的证件合法有效。
2、按照协议缴纳管理费用。
3、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均需遵守协议内容。
一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从合同角度而言,被挂靠单位一般不对挂靠车辆承担连带责任或垫付责任,除非存在未尽合同义务的情况。因此,原则上被挂靠单位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除非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