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驾驶证的审验规定如下:
持有校车资格证的驾驶员需要每年进行年审,这是为了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营。由于校车是专门为学生服务的,对于安全系数的要求非常高。因此,部分城市要求校车驾驶人一年内进行两次审验。校车驾驶员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时,驾驶员需要提交由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并参加至少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处置等知识的学习。此外,驾驶员还需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校车驾驶人应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员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并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和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同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交通管理部门将每月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交换校车驾驶员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情况信息。如果校车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
如果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