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能出现以下情况:
首先,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没有悬挂机动车车牌号、未正确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在被交警人员查处后,交警人员就会扣留其车辆。
其次,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上路途中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等重要证件的,交警人员也有权扣留车辆。
此外,如果驾驶员有使用伪造或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号、行驶证或驾驶证等嫌疑,也可能被交管部门扣留车辆。
另外,驾驶员驾驶的车辆没有按照国家规定投保交强险就上路的,在被查处后,车辆也会被有关部门扣留,并要求其购买交强险。
此外,营运载客或载货机动车存在超载情况,车辆也会被扣留。
如果驾驶员驾驶的机动车辆存在被盗抢的嫌疑,也会被扣留车辆。
对于私自改装或拼装的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或是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也会被扣留车辆。
最后,机动车辆在出现违章行为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也可能会扣留车辆。
另外,机动车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了对其事故进行调查和收集相关证据,交警人员也会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是的,京J号牌的机动车可以在北京市区行驶。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规定,北京号牌包括京A、京B、京C、京D、京E、京F、京G、京H、京I、京J以及京Y等10种号牌。因此,京J号牌的机动车和其他号牌一样,享有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主要涉及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以及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此外,机动车还必须不得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并且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得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时,将面临一定的处罚。具体来说,机动车驾驶员可能会被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除此之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还会对驾驶员记3分。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