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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作业有哪些不准?

叉车作业有八项基本规范,为了确保操作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遵守:

1、不准将货物升高后进行远程运输。 这样做可能导致货物掉落,引发安全事故。

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这样操作可能会损坏货物和设备,增加操作风险。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火花或摩擦,引发火灾或爆炸。

4、不准用单叉作业。 这样做可能导致货物倾倒,增加操作风险。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 这样做可能导致货物掉落或货叉损坏,增加操作风险。

6、不准在货叉或货盘上带人作业;货叉举起时严禁在货叉下站人。 这样做可能导致人员受伤或死亡,增加操作风险。

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这样做可能导致货物滚动失控,引发安全事故。

8、不准在岸边直接叉运船上的货物。 这样做可能导致货物掉落,引发安全事故。

叉车额定起重量是指货物重心到货叉前壁的距离不大于载荷中心距时,允许起升的货物最大重量,以 T 表示。当货叉上的货物重心超出规定的载荷中心距时,由于叉车纵向稳定性的限制,起重量应相应减小。

叉车载荷中心距是指在货叉上放置标准货物时,其重心到货叉垂直段前壁的水平距离 T,以 mm 表示。对于 1T 到 4T 的叉车,规定载荷中心距为 500mm。

叉车最大起升高度是指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叉车满载,货物升至最高位置时,货叉水平段的上表面离叉车所在水平地面的垂直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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