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辆的增加和一些司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现象,人们遭遇交通事故的风险大幅上升。当交通事故与工伤同时发生时,许多人关心能否获得双重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均属于工伤范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受伤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若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
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首先应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这意味着,在交通事故赔偿已经支付的情况下,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重复支付。
(2)如果交通事故赔偿已经支付了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这意味着,如果交通事故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这意味着,职工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交通事故赔偿。
(4)由于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受伤害职工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即使职工无法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因此,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确保受伤职工得到充分的赔偿和保障。
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伤和交通事故不能同时获得赔偿。 这两种情况都涉及人身伤害,如果一个人在同一起事件中被认定为工伤和交通事故责任方,那么他只能选择一种途径来获取赔偿。具体来说,他必须在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之间做出选择。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
在处理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通常保险公司会优先处理交通事故的赔偿。这是因为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到第三方责任,保险公司需要先根据责任认定来处理此类赔偿。 然而,如果交通事故的赔偿不足以支付全部损失,那么剩余的损失部分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进行补充赔
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获得赔偿,但它们的赔偿来源和程序有所不同。交通事故赔偿通常是由受害者向交通事故侵权责任人提出,而工伤赔偿则是由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向社保部门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