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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剐蹭被告逃逸怎么处理

2024-11-14 23:26 发布

在处理公交车与另一车辆剐蹭,且对方车辆逃逸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定是否构成逃逸行为。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对方车辆离开现场时并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事故,或者在事故发生后主动报案并配合处理,那么不能将其行为视为逃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故意离开现场的行为。具体而言,如果肇事方在事故发生后,明知自己有责任,但仍选择驾车离开现场,或在报警后不履行听候处理的义务,甚至弃车逃离,这些情况都会被认定为逃逸。

然而,如果肇事方在离开现场时并不清楚自己与公交车发生了碰撞,且在事后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认定为逃逸。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害方应该及时报案,并收集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录像等,以便在后续处理中提供证明。

逸行

如果判定对方确实存在逃逸行为,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向交警部门报案并申请调查处理,或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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