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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有哪些

2025-01-07 11:33 发布

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后续治疗费等。

除了这些费用,交通事故还可能导致直接财产损失,其中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的牲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以下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 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 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因此,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主要包括人身伤害费用和财产损失,这些费用可能包括维修费用、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用、车辆重置费用、停运损失和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费用。这些损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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