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它具有法律效力,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它也为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简单来说,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和现场调查情况,对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的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它不仅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也有助于后续的赔偿处理,以及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教育。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自送达当事人即生效,即使对方不签字,交警部门也会在送达记录中注明具体情况。因此,责任认定书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规定期限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到场,不会影响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调查情况及相关证据,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责任认定。即便对方不到场,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任认定书依然有效。当事人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若对方不认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从多个方面进行。首先审查主体资格,确认交警部门及交警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其次,审查事实认定,查看事故描述与证据是否准确充分,以及证据能否相互印证。再者,审查责任划分依据,确保其遵循交通法规中的相关规则。最后,审查程序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