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被扣押期间产生的停车费用,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因此,如果车辆在河北襄樊市因事故被扣押,车主无需承担停车费用,停车费应由交警部门支付。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当车辆被查封或扣押时,行政机关有责任妥善保管车辆,不得使用或损坏。如果因保管不当导致车辆受损,行政机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对于查封的车辆,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保管,但第三方不得擅自转移或处置车辆。如果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车辆受损,行政机关需要先行赔偿,并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具体费用和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车辆因事故被扣押产生的停车费用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
如果车主对停车费用的承担存在疑问,可以咨询当地交警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