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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意外险的免责范围有哪些

2024-11-15 13:19 发布

在购买交通事故意外险时,了解其免责范围是至关重要的。以下是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几种情况:

首先,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是由于投保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其次,当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时,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非被保险人在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再者,若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导致自己遭受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此外,如果被保险人因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或猝死而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同时,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导致的伤害,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导致的伤害,保险公司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此外,如果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最后,如果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保险公司同样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除此之外,被保险人在以下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被保险人遭受伤害,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影响期间,被保险人遭受伤害,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当被保险人不是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时,遭受伤害,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遭受伤害,保险公司也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综上所述,当发生上述情形时,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将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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