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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事故补偿标准

甘肃省交通事故补偿标准包括多个方面,涵盖了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下面将详细解释这些项目的具体内容。

首先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和误工时间来计算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月收入除以当月天数计算;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65天,再乘以误工时间。

其次是护理费,根据护理期的天数和每天的护理费用来计算。护理费用一般在50元至100元之间。

交通费是指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实际费用,需要有正式票据作为凭证。

住宿费也是根据实际住宿天数和住宿费用来计算,一般在50元至100元之间。

住院伙食补助费则根据住院天数来计算,一般为50元/天。

营养费根据需要补充营养的天数和每天的营养费用来计算,一般在50元至100元之间。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级别和法院地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伤残级别越高,赔偿金的比例越高。

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医院意见和普通适用器具标准来计算。

鉴定费根据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来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法院地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来确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丧葬费根据法院地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一般为6个月的工资。

死亡赔偿金根据法院地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计算。

精神抚慰金的赔偿金额一般在5000元至10万元之间,具体金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就是甘肃省交通事故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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