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报废是指旅游载客汽车、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和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寿命。根据规定,这些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后可以继续使用,但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对于旅游载客汽车,如果需要继续使用,需要按照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并且每年需要进行4次定期检验。对于9座以上的非营运载客汽车,可以延长使用年限,但每年需要进行2次定期检验。在超过15年后,每年需要进行4次定期检验。对于营运大客车,使用年限为1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也需要按照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并且每年需要进行4次定期检验。在延缓报废使用不超过4年后,每年需要进行4次定期检验。总之,这些车辆的使用寿命是1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检验。
根据规定,旅游载客汽车、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和营运大客车的使用寿命为1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需要按照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并且每年需要进行定期检验。对于旅游载客汽车,每年需要进行4次定期检验;对于9座以上的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需要进行2次定期检验。在超过15年后,每年需要进行4次定期检验。对于营运大客车,每年需要进行4次定期检验。总之,这些车辆的使用寿命是10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