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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流程有什么步骤

2024-11-17 22:23 发布

< p>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的步骤如下:< strong>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管理机关在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评定人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结论。如果当事人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 /p>

< p>在进行伤残鉴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strong>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等。< /p>

< p>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委托的,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个人委托的,应提供本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鉴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接受伤残鉴定者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p>

< p>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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