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驾驶机动车跨越双实线行驶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被处以记3分和罚款200元的处罚。双实线全称是中心黄色双实线,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属禁止标线。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即指违反禁止标线通行,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实线变道不允许调头的路段调头,交叉路口不按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
双实线通常出现在划单实线的马路上,如果单边通行两辆车就会很挤。右侧再划一条区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白色实线,主要目的就是告戒车辆不准越线超车;而划双黄实线的马路一般比较宽敞。最起码是单边两车道再加一条区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白色实线,马路宽,造成司机转弯或者过路口时区分车道难度加大。
黄色虚实线则表示实线一侧禁止车辆跨越超车和向左转弯,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中心黄色虚实线是一种特殊的双黄线,由一条实线和一条虚线构成,一般设置在桥梁前后或者靠近十字路口的路段。遇到中心黄色虚实线,可以从虚线一侧越线超车、左转弯、掉头,而实线一侧是禁止车辆轧线的。
黄色单实线表示不准车辆跨越超车、压线行驶和向左转弯,跨越黄色单实线属于压线行驶。总之,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轻易跨越双实线行驶,以免受到处罚。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处罚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具体来说,如果驾驶人违反了该条规定的停车要求,则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下: 首先,交警有权指出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立即驶离。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
能脚蹬,也有电机驱动,看上去又和人力三轮车没有区别。这种被称为“电动助力三轮车”的车型究竟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又究竟能不能上路行驶?近日,北京公安交管部门给出了权威解读。 这种所谓的“电动助力三轮车”安装有动力驱动装置,根据《机动车安全运
出门办事时,经常会出现私家车超载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应该如何处罚违规的车主呢?根据新交规,超载的私家车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沈沁梅律师为我们解答了这个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需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