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中,对于灯光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一旦违反即会扣分。具体扣分细则如下:
1. 如不能正确开启灯光,将直接扣除100分。
2. 在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若使用远光灯,也将扣除100分。
3. 通过路口,包括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如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会被扣除100分。
4.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同样扣除100分。
5. 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扣100分。
6. 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也将扣除100分。
7.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若使用远光灯,扣除100分。
8. 路边临时停车时,如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将被扣除100分。
9. 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若不使用远光灯,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