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汽车的排放标准主要分为国二和国三两个级别。具体哪一款车符合哪个排放标准,需要根据汽车的品牌和型号来判断。
根据环保总局发布的公告,从2003年9月1日起,所有进行定型的重型汽车必须符合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国家第二阶段型式核准排放限值。这表明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2004年7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的轻型汽车必须符合国二标准,并停止对达到相当于欧洲1号标准的国一标准轻型车型式核准的申报和核准。
因此,对于2006年的汽车,如果是在2004年7月1日之后生产的轻型车,那么它应该符合国二排放标准;如果是重型车,那么它可能符合国二或国三排放标准。而2006年的某些车型也可能已经达到了国三排放标准,具体则需要根据汽车的品牌和型号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