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小轿车车辆的报废时间通常在8到10年之间。具体来说,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而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则使用8年。对于其他类型的营运汽车,报废时间有所不同:
1、出租客车: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载客汽车:小型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为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其它车辆:三轮汽车和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年限为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的使用年限为15年。
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营运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减少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