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机动车需要掉头时,驾驶员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以向其他道路使用者传达即将进行的掉头动作,保障行车安全。具体来说,机动车向左掉头时,应开启左转向灯;向右掉头时,则应开启右转向灯。
除此之外,转向灯的使用还有其他情况:
1、当车辆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时,也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后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夜间行车时,若遇到没有路灯、照明条件差或者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时,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不过,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后车不得使用远光灯。
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不能掉头呢?首先,当道路上有禁止左转或禁止掉头标志时,机动车是不能掉头的。其次,如果在掉头过程中需要跨越实线,也是禁止的。此外,如果道路中间有护栏或绿岛,并且它们紧挨着停止线,这种情况下掉头也不允许。 在一些特定的路段,机
机动车掉头规定: 一、允许车辆掉头的情况。 1、黄色网格区域。 黄色网格区域是禁止停车的,但掉头是被允许的。只要中央没有隔离护栏,机动车可以在此区域进行掉头。这一规定是为了方便车辆在特定区域进行掉头操作。 2、有掉头灯的路口。 在有专门的掉
驾驶者们,是否在人行道上掉头时会因交通规则而被记录呢?答案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第四十九条中找到。 条例明确指出,机动车在特定地点不得随意掉头,例如设有禁止标志的区域、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以及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