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近光灯的原因是为了不影响对向车辆驾驶员的驾驶。在夜间会车时,如果距离对向来车150米以内使用远光灯,可能会造成对向车辆驾驶员出现炫目,无法正确判断车辆行驶路径,从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因此,当会车时,应当开启近光灯,避免双方驾驶员出现盲区,持续时间长达5-6秒钟。此外,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当使用近光灯。需要注意的是,当机动车在夜间遇到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同时,同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拉近距离时,切记不要使用远光灯。在雾天行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
夜间与机动车会车时,必须使用近光灯,以确保对方司机能够清晰地看到路面和周围物体。如果对方车辆仍然使用远光灯,可以通过快速变换远近光的方式,提醒对方调整灯光。在照明条件不佳或没有路灯的道路中,当与对面来车相距150米以上时,可以与对方车辆配合
夜间与机动车会车时务必使用近光灯。在会车之前,应使用远光灯,但在会车前提前切换为近光灯,会车结束后根据路况再切换回远光灯。 远光灯的高度比近光灯高,目的是为了照亮更远处的物体。因此,当在有路灯照明的道路行驶时,应使用近光灯;而在没有灯光照明
夜间会车时,如何选择正确的灯光至关重要。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应确保与相对方向来车相距150米以上,此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但需要注意的是,当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必须关闭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