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的报废年限会根据其用途有所不同:
1、如果面包车用作出租客运,那么报废期限为8年;
2、如果用于租赁载客,报废期限则延长至15年;
3、对于非营运的面包车,没有明确的报废期限,只要年检合格就可以继续使用,行驶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机动车的使用年限为: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年限为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为15年。
如果不按规定报废车辆,将会产生以下后果:
1、影响驾驶证换证或者年审;
2、驾驶已经脱审的汽车会面临罚款以及吊销驾驶证;
3、汽车会进行强制报废,相关费用需由车主自行承担。
7座面包车的强制报废年限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但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对于家用5座轿车和7座SUV,非营运的微型、小型汽车都没有使用年限限制。不过,如果车辆年限超过15年,每6个月需要进行一次检验,若无法通过检验,
面包车报废年限根据车辆用途有所不同。对于非营运的面包车,没有固定的报废年限,只要车辆能够满足当前的排放标准,并且顺利通过年检,就可以继续使用。然而,对于营运性的面包车,报废年限则是8年。 另外,根据2014年9月1日公安部实施的《机动车类型
面包车强制报废的年限因车辆性质而异。对于运营性质的面包车,其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而非运营性质的面包车则没有具体的报废年限,仅在行驶满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只要面包车行驶里程未满60万公里,并且能够通过年检,就可以继续上路行驶。 面包车被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