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门没有关好的情况下不得行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有以下行为是被禁止的: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以及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此外,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以及向道路上抛撒物品,驾驶摩托车时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也是不允许的。为了确保行车安全,我们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除了上述行为外,还有其他情况下不得行车。例如,驾驶人疲劳、饮酒、服用药物等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况,或者在车况不良、天气恶劣、道路拥堵、交通标志标线不清晰等情况下行驶。此外,行车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占用对向车道等违法行为。如果违反交通法规,将面临罚款、扣分、吊销驾照等处罚,甚至可能导致严重交通事故。
总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在车门没关闭的情况下行车,不得进行危险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享受安全、顺畅的驾驶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