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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驾乘意外险不予理赔?

2024-12-06 09:41 发布

在以下情况下,驾乘意外险将不予理赔:

1. 座位数不符:若被保车辆座位数与投保时申报的数据不一致,保险合同视为无效,无法进行理赔。

2. 违反交通规则:如无证驾驶、酒驾、驾驶证过期、肇事逃逸等违法违规行为,因这些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将不予理赔。

3. 故意行为:投保人故意自杀导致身故的情况,保险将不予赔付。

4. 挑衅滋事:被保人挑衅滋事并导致自身被谋杀的情况,保险将不予赔付。

5. 生理原因:被保人因妊娠、流产、药物过敏、中暑、猝死等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将不予赔付。

6. 核爆污染:因核爆污染或辐射导致的身故,保险将不予赔付。

7. 违法犯罪:被保人因违法犯罪或拘捕导致的身故,保险将不予赔付。

8. 酒驾、吸毒:被保人作为驾驶人因酒驾、吸毒、酗酒等情况导致的身故,保险将不予赔付。

9. 自费项目:社保或医保管理部分规定的社保目录外的自费检查项目和药品不在报销范围内。

10. 椎间盘突出:因椎间盘突出所造成的医疗支出不在报销范围内。

11. 意外事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中的营养及康复费、医用辅助器具费、整美容费、修复类手术费、护理费、伙食费、误工费等不在赔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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