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审核时间因情况而异。如果你在每月8日24时之前提交申请,审核结果将在当月23日公布,并纳入当月的指标配置。如果你在每月9日之后提交申请,审核结果将在次月23日公布,并纳入次月的指标配置。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包括:1. 本市户籍人员;2. 驻地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3. 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4. 持有效本市居住证,在本市近24个月以上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此外,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也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请注意,申请时间对审核结果的影响,以及如何符合申请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