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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理赔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较为复杂,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需保留正规发票及费用清单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而定。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算,无固定收入且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按此算,否则参照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住院期间按实际费用票据或参照非住院标准,非住院可参照误工费。

交通费按受害人及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的实际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出差伙食标准和住院天数计算。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一般为医药费总额的5%-10%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60 周岁以下按 20 年,60 至 75 周岁按[20 -]年,75 周岁以上按 5 年,再乘以伤残系数。

死亡赔偿金计算方式与残疾赔偿金类似,只是不考虑伤残系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被扶养人年龄和人数等,按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 个月总额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受害人伤残等级、当事人过错等因素酌定,机动车驾驶员被追究刑事责任除外。

在确定赔偿权利人身份时,一般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对于部分特殊情况难以区分的,按城镇居民对待。

各地区赔偿标准不同,具体以受诉法院所在地最新统计数据为准。

大家遭遇交通事故后,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明确责任方信息,以便顺利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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