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车船税新规可能会有以下一些调整:
首先,纳税时间和地点方面,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调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纳税地点则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其次,税收优惠方面,除了保留公共交通车船的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减免税优惠。这意味着,在未来的车船税征收中,对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将给予更多的税收减免。
税负结构优化方面,新规将增加大排量乘用车的税负,挂车按货车税额的50%计算,同时大幅增加游艇的税负。此外,乘用车计税依据将采用与车辆价值正相关的“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以实现税负结构的优化。
征税范围也将扩大,单位内部行驶或作业且依法不需登记的车船也将纳入征税范围。这一变化意味着更多的车辆将被纳入税制体系中。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纯电动客车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
纯电动货车续驶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电式混合动力货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对于燃料电池商用车,纯氢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50千瓦,且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50%。同时,增加燃料电池启动温度不高于-30℃的要求。
自7月1日起,新申请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节能、新能源汽车车型,其技术要求将按照新规执行,确保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车辆具备相应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