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如果违反交通法规,可能会受到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保证行人的安全,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如果没有设置人行道,则应当靠路边行走。
当行人需要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和过街设施的情况下,应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行人不得跨越或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也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对于学龄前儿童及特殊人群,应当由专人带领,以确保他们的安全。盲人使用盲杖或其他导盲手段时,车辆应给予避让。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按照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为了维护道路安全,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或嬉闹,也不得追车或向车辆投掷物品。
当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从行人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得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
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人数不应超过两人,但交通管制路段不受此限制。
在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部门重点整治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闯红灯等行为。
整治期间,交警将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查获的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警告教育后放行,或责令其摘抄交通法规、协助交警执勤。
如果行人态度恶劣、故意闹事、不服从管理,或者辱骂、伤害执勤民警,交警将依法固定证据,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将情况抄告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