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针对2024年的摩托车禁行规定如下:
在南昌市,摩托车的禁行区域涵盖了多个重要路段。具体来说,全天禁止南昌市属号牌以及外地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昌南大道(不含)、生米大桥(不含)、赣江南大道、南龙蟠街、九龙大道的南龙蟠街口至龙兴大街口段、龙兴大街、龙虎山大道龙兴大街口至祥云大道口段(不含)、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黄家湖东路、黄家湖西路、海棠南路(不含)、海棠北路(不含)、青岚大道昌西大道口至海棠北路口段(不含)通行。
此外,紫阳大道的天祥大道路口至瑶湖西大道口段(不含)、瑶湖西大道(不含)、艾溪湖南路(不含)、昌东大道的艾溪湖南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不含)合围区域也禁止摩托车通行。
摩托车驾驶者需要遵守多项规定。首先,摩托车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所有者需将车辆送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申请注册登记。但经海关进口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除外。
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时,必须悬挂号牌,并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同时携带行驶证。号牌应按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或污损。禁止无证驾驶摩托车,禁止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禁止拼装、改型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摩托车行驶时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在城市道路上,摩托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或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或标线的情况下,摩托车的最高行驶速度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摩托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在人行道或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此外,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普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载人不得超过核载人数,乘坐两轮普通摩托车应当在后座正向骑坐。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摩托车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