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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蓝牌货车2020新规定

2020年1月1日起,最新的4.2米蓝牌货车必须遵守新的规定,总质量必须少于4.5吨。这意味着,从那时起,蓝牌货车的总质量限制从以前的4.5吨调整为4.5吨以内,以确保车辆符合新的法规。

根据最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分类标准,蓝牌货车不再按照“核定载质量”来分类,而是按照总轴数进行分类。蓝牌货车被归类为1类,其他两轴货车则被归类为2类。这样的分类方式简化了收费规则,使得车辆通行更加便捷。

对于4.2米蓝牌轻卡,其最大允许总质量必须在4.5吨以内。如果车辆的行驶证或车门上标注的“最大总重”超过4495千克,即使它是蓝牌车,也不适用于1类车型分类。这是因为超过这个限制的车辆将被视为2类货车,可能会导致更高的通行费用。

高速公路按轴数收费的标准如下:1类货车是2轴且车长小于6000毫米、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2类货车是2轴且车长不小于6000毫米、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千克;3至6类货车按照车辆的总轴数进行分类,并根据超限运输车辆的规定执行。

2020年新出台的超限超载规定中,二轴货车的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18吨,不同轴数的货车有不同的车货总质量限制。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道路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超载超限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将一次扣6分;载物大于核定载质量但未达30%,将一次扣3分。罚款金额根据超载超限的程度不同,最高可达30000元。这些措施有助于促使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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