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事故必须发生在道路上,包括公路、市区道路以及单位管辖且允许车辆通行的区域。
其次,事故必须由车辆引发,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然后,事故必须在车辆运动过程中发生,如果车辆完全停止时出现的状况通常不算交通事故。
此外,事故必须具备事态发生,如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状况。
事故的原因必须是人为因素导致的,像自然灾害导致的就不算交通事故。
必须有损害后果,这指的是直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物质损失。
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必须是过失或者存在其他意外因素,故意造成的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在责任划分方面,分为全责和无责。如果一方严重违规导致事故,那这方全责另一方无责。主责和次责的情况是一方严重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有轻微违章,那严重违章的一方主责,轻微违章的一方次责。如果双方过错程度相当,那双方就同等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他方无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还能在互联网上公布认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要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