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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摩托车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汽车撞摩托车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多种因素综合判定。

首先,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该方负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例如,汽车或摩托车一方未遵守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超速、逆行等。

若双方都有违章行为,且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具体而言,如果一方违章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影响更为显著,则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另外,如果双方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则双方负同等责任。例如,双方都有超速行为且程度相近。

还有一种情况是,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但如果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综上所述,汽车撞摩托车的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现场情况、交通法则、双方的违章行为等因素,最终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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