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下列情况下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汽车司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理的财产损失;
(二)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对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因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政府征用等情况下造成的损失;
(二)保险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或在商业维修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期间造成的损失;
(三)司机从事非法活动时使用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四)司机饮酒、吸毒或注射毒品,或者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在肇事逃逸时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