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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设计时设计速度是指什么

2025-01-07 11:04 发布

在公路设计时设计速度指的是在行车条件良好、公路设计要素均起控制作用的情况下,具有中等驾驶技术的人员能够安全、顺适驾驶车辆的允许速度。

设计速度并非随意决定,而是公路设计中的重要指标。高速公路设计速度通常为120km/h、100km/h 或 80km/h,一级公路则为 100km/h、80km/h 和 60km/h,二级公路一般为 80km/h、60km/h 或 40km/h,三级公路多为 40km/h 或 30km/h,而四级公路的设计速度通常为 20km/h。

高速公路作为重要干线公路,在地形、地质良好的平原、丘陵地段,经论证宜采用 120km/h 或 100km/h 的设计速度。若受地形限制,也可选用 80km/h。个别特殊困难地段在满足条件并获批后,局部路段可用 60km/h,但这样的路段不宜太长,并有相关限制。

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且干扰小时,宜用 100km/h 或 80km/h,作为城乡结合部集散公路时,则需综合考虑后选用 80km/h 或 60km/h。

二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时,可选 80km/h,作为城乡结合部集散公路时,宜用 60km/h,在地形复杂的山区论证后可用 40km/h。

三级公路作为支线公路时,宜用 40km/h,在地形复杂路段能采用 30km/h。

地形复杂的山区或交通量很小的路段,可用 20km/h 的四级公路。

总之,设计速度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公路的功能、等级、交通组成、沿线地形、地物、地质状况等多种因素,以保障行车安全和公路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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