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清分后不恢复12分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驾驶证存在违法行为,罚款未缴纳;二是驾驶证被扣除的分数超过12分,无法自动恢复满分。
对于C类驾驶证,只要没有被扣除12分,评分周期结束后评分将自动恢复到12分。但是AB类驾驶证不能自动回复,需要参加学习才能恢复。
需要注意的是,机动车驾驶证的分数不能增加,一个评分周期内只有12分。如果被扣除12分,驾驶证将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到车辆管理办公室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驾驶证清分日期的计算主要是根据初次领证日期来定的。从初次领证日期开始,每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系统会自动清分。例如,如果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1月1日,那么到当年的12月31日就为一个记分周期,次年的1月1日会进入新
驾驶证的清分日期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以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假设您在今年5月1日取得驾驶证,那么到次年4月30日为一个记分周期,5月1日正式清分,进入下一个周期。在周期内,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且所有罚款已经缴清,记分就会被清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以“初次领证日期”为起始点,每满12个月为一个完整的记分周期。以具体例子说明,假设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为某年的3月10日,那么下一个记分周期将从次年的3月10日开始。 记分周期结束的时间点是“初次领证日期”的当天0点。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