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是2019 年 7 月 1 日。从这一天起,全省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新车必须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具体来说,PN 限值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前执行汽油车过渡限值即 6.0×1012 个/km,而Ⅱ型试验在 2023 年 7 月 1 日前仅监测并报告结果。对于在 2019 年 7 月 1 日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证明的国五标准轻型汽车新车,在东莞注册登记的最后期限是 2019 年 10 月 1 日。
此外,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相迁入。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计划购买国五标准的车,最好事先向当地车辆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
国六标准包括轻型汽车和重型柴油车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六 B 相对于国六 A,在一氧化碳、非甲烷烃、氮氧化物以及 PM 细颗粒物的排放要求上更为严格,国六 A 可以说是国六 B 的过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在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因此,如果消费者计划购买国五标准的车,建议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完成注册登记。同时,对于已经购买国五标准车的车主,可以将车辆迁入珠江三角洲区域,但需要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