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晚上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发生了D301次列车与D3115次列车的追尾事故。此次事故导致40人死亡、172人受伤,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直接损失达19371.65万元,同时导致铁路中断行车长达32小时35分钟。
根据调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以及在上道使用审查中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措施不足,最终引发列车追尾。通号集团作为列控中心设备的制造商,其研发管理混乱,未能履行好总承包商的职责。铁道部在招投标、技术审查和上道使用等环节违规操作,没有严格把关。
事故发生后,雷击导致温州南站轨道电路和列控中心通信故障,D3115次列车被迫停车,多次尝试转为目视行车模式,但未能成功。温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采集到D3115次列车的占用状态,并错误地向D301次列车发送信号,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上海铁路局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应急处置措施不力,进一步加剧了事故后果。国务院对此次事故进行了深入调查,并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对54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调查结果表明,通号集团、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在事故中均负有责任。通号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在列控产品研发和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铁道部相关司局在设备招投标等环节违规操作,而上海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在应急处置中暴露出预案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为吸取教训,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多项整改建议,要求铁路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和设备生产企业加强技术设备的研发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和标准,严把安全准入关,做好运输安全管理和职工教育培训,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规划布局和统筹发展工作。
此次事故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也为铁路行业敲响了警钟,促使各相关方进一步提升技术设备的研发水平,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