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车的折旧政策通常是这样的:
首先,折旧年限通常为4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留一部分残值,一般是5%,但也可以咨询税务局认可的比例。从购买日的下月开始计算折旧,月折旧等于原值除以4再除以12。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要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关于折旧方法,建议采用直线法,一是简便易行,二是符合相关规定。例如某公司购买一台汽车,合理使用年限为10年,购买2年后,折旧率就是1/8,每年折旧额度是原值的1/8。
确定车辆预计残值时,一般按5%的残值率计算。假设新购的一台运输车辆入账金额是200000元,预计残值就是200000乘以5%等于10000元,预计净值为200000减去10000等于190000元。采用直线法,该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为190000除以48等于3958.33元。
税法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上有规定,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俱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所以小汽车按税法规定,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率5%。即使是二手车,其折旧年限也是从购之日算起5年。例如某皇冠车购买价值人民币300000元,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该车残值等于300000元乘以5%等于15000元,月折旧率等于(300000-15000)除以60个月等于4750元,用了三年,折旧费等于4750元乘以36个月等于171000元。
此外,还有“百分制估价法”,将新车使用10年报废视为100分,把15%作为不折旧的固定部分为残值,其余85%为浮动折旧值。可分三个阶段:3年、4年、3年来折旧,折旧率分别为11%、10%和9%。前三年每年折11%,总折27%。然后加残值,构成折旧值,计算为:评估价等于市场现行新车售价乘以(85%加上评估值)。
还有“54321法”估计二手车的价格,一般认为,一部车最多行驶30万公里就报废,超过30万公里后,维修保养费可能比车本身价值还高。新车开了第一段6万公里后,就耗去了新车价值的5/15,而第二段6万公里则消耗了总价值的4/15,之后依次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