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营运车报废补贴标准因车型、使用年限等因素存在差异。农村客运车辆若使用年限达到6年以上但未满15年,且车长大于4.8米、小于7.5米,那么当年更新的车辆可获得每辆车11000元的补贴。
对于城市公交车,若使用年限超过8年但未满15年,且当年更新,每辆车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
然而,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和半挂车并不在补贴范围内。
此外,提前报废的车辆也有相应的奖励补贴标准。例如,报废重型载货车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报废中型载货车可获得13000元的补贴;报废轻型载货车可获得9000元的补贴;报废微型载货车可获得6000元的补贴;报废大型载客车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报废中型载客车可获得11000元的补贴;
报废小型载客车可获得7000元的补贴;报废微型载客车可获得5000元的补贴;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的轿车可获得18000元的补贴;报废1升至1.35升排量的轿车可获得10000元的补贴;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的轿车和专项作业车可获得6000元的补贴。
申请补贴资金时,车主需提供《老旧汽车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更新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申请农村客用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还需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等凭证。
另外,机动车保费补贴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车辆在相关政策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车辆在至少一次的年审中通过机动车排气检测;车辆为本市车辆;车辆提前淘汰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的直接报废;提前办理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完整性,不得私自拆卸车辆配件;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贴。
汽车的报废时间主要取决于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对于私家车,如家用5座轿车或7座SUV等非营运的小型、微型汽车,虽然没有固定的使用年限,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类型的车辆,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
小车的报废标准因用途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对于私家车,家用5座轿车和7座SUV这类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并无固定的使用年限。然而,当这些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将引导车主进行报废处理。此外,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
营运车辆的报废公里数如下: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公交客运汽车行